2016年7月10日 星期日

房東4度強姦套房租客10歲女兒判囚10年

前兩天看到一則香港有關房東4度強姦套房租客10歲女兒的新聞,房東的強姦罪成判囚10年,但辯方律師及法官的一點言論卻令我很在意。

跟據報導引述:「辯方求情時稱,案中女童X不知道母親與被告的曖昧關係,被告不算違反誠信,而X案發時雖然年幼,但在案發後仍與被告保持來往,收取禮物和一起吃飯,又兩次共赴迪士尼樂園,甚至赴美後仍跟他保持通訊,顯示強姦事件對她並無造成創傷或不愉快。看到這樣的求情理由真的叫人很火大!首先「案中女童X不知道母親與被告的曖昧關係,被告不算違反誠信」,套房房東,而且跟母親及事主有來往,對於一個10歲女童而言,就算不是care taker也絕對不是陌生人,當中自然有一定程度上的信任,怎能夠說不算違反誠信呢?人與人之間,即使是陌生人,都有一定程度的信任,就是相信大家都懂得尊重大家的個人界限及權利,任何侵害個人界限及權利的行為都是違反了人與人之間的信任,孩子的信任更為慷慨,一個成年人強姦一個10歲女童,根本就是催毀她對人和社會的信任!

至於「案發後仍與被告保持來往,收取禮物和一起吃飯,又兩次共赴迪士尼樂園,甚至赴美後仍跟他保持通訊,顯示強姦事件對她並無造成創傷或不愉快。其一到底女童是否出於自願?還是為了滿足別人(例如母親)?還有,對於女童而言,被告是什麼角色?女童如何理解被告跟母親的關係?又如何理解自己跟被告的關係?對於一個10歲女童來說,被強姦雖然很難受很討厭,但如果通過這些而得到愛或者能夠保護對自己重要的人(可以是親人、家人、寵物甚至是施暴者),孩子往往都能夠啞忍下去,那是因為孩子都有驚人的忍耐力和無條件的愛,而不是沒有造成創傷或不愉快的證據。

另外,報導又指「法官接納事件對X的心理傷害不嚴重,被告沒有使用不必要暴力,X的身體如處女膜亦無損傷。」我很有興趣知道法官指的心理傷害不嚴重是如何界定的?什麼為之嚴重?是不是女童暫時沒有抑鬱症、焦慮或驚恐症,所以心理傷害就不算嚴重?是不是要像早前荷蘭的一名性侵受害人因為PTSD的折磨成功申請安樂死,才算得上是嚴重?「身體如處女膜並無損傷」也是令人很無言,在2016年的香港,法官接納處女膜沒損傷為強姦犯減刑的因素之一,實在令人汗顏!是什麼思想讓人把女性的身、心都歸納到如此一小片的生理構造?到底要再過多久,社會才會進步,才不會被如此的處女情結掀著鼻子走?

對於被告獲得的41封求情信,「力證被告是好丈夫、好兒子及好父親」,我只想知道如果受害人變成寫這41封求情信的親人,他們還寫得出那些求情信嗎?監禁10年算不算得上是重判我不知道,但我相信案中女童10年後還是會受著性侵的影響。


2016年7月4日 星期一

心理咨商的作用

有讀者來信問心理咨商的作用,我在這方面倒有一點經驗可以給大家作參考。

首先我覺得心理咨商或輔導的最大好處是可以幫助釐清一些概念上或思維上的不清楚,以我自己為例,都是透過心理咨商和輔導才肯定自己的經歷是性侵、明白原來那些都是Grooming Process,這有助於我處理長久以來的內疚感。同時心理咨商也有助於我看到自己因為這些經歷而建構的世界觀,明白自己的行為,雖然改變不是一朝一夕,但有時候察覺已經能夠帶來很大的幫助。

另外心理咨商或輔導基本上是一個最安全的地方去向自己承認有性侵事件發生過,能夠向別人說出自己的經歷,那本身的療癒作用真的很強大。加上由於他們都有受過專業訓練,在過程中能給予你適當的支持,而且說話對象是陌生人,可以讓倖存者減少心理負擔,就算真的很怕別人的目光,也可以選擇從此不再回到心理咨商師或輔導員那裡去,但能夠在安全的環境下說出心底裡的秘密,都有助把心裡的重擔減輕。另外也有些人選擇以此作為跟家人朋友揭露前的預習,都是很好的幫助。

對於倖存者而言,人際關係是一個很大的難關,因為作為任何關係最基礎的信任被摧毀了,尤其是侵犯發生得越早影響越大,因為年紀越少所付出的信任和愛都越單純越全然,被摧毀的也可能是孩子的整個世界,在此之上建構的世界觀和人際關係自然千瘡百孔。心理咨商可以作為一個安全的地方讓倖存者放下自己一直使用的方式,學習以另一個方式建立健康的信任和關係,這也是咨商中移情作用的用處。就個人經驗而言,我的咨商經驗沒有去到很深層的移情作用,可能是我的牆建得太高太厚,所以根本沒有讓咨商師走得太近,但是在一次又一次的咨商中確實有助我了解自己更多,到今天能夠在這裡寫下這些,多多少少都是咨商的功勞。

2016年6月23日 星期四

說不說以及向誰說

說不說,和向誰說,大概是每一個倖存者都會問自己的問題。

性侵犯的威力大部分來自當中的secretcy和shamefulness,秘密和羞愧令我們自覺自己跟別人不一樣,令我們築起更高更大的牆,去保護那個幼小的自己,當你有勇氣去打破那個秘密,就是把牆打破的第一步。然後你會發現,一直以來你告訴自己的故事並不是真實,那些羞愧根本不是你的。

當然,對誰說是很重要的,我自己事發之後只跟一個人說過,那就是我姐姐。她當時跟我在同一個社區中心當義工,所以也認識對我作侵犯的社工,我很自然的就跟她說了。到今天我還是很感謝我姐姐,她比我不過大數年,但她很勇敢的替我出頭,把那個社工約出來,對他說她都知道了,要求他自己申請調職,並且以後都不要再和我見面,而我也真的沒再見過他了。
我們家庭關係一向不太好,所以不用說我們也有共識,這件事情父母絕對不能知道,那自然我們也不能通知任何司法機構。而事實是在那一天後,我們都沒有再提起過這一件事,直到今天,除了姐姐我家裡還是沒有人知道這件事。到今天都選擇不告訴父母是因為我明白,這對於只會添加不必要的壓力,所以我選擇不說。

不過要說到真正的面對這經歷,就是一直到外地讀書時因為課程的關係才再記起的。中間十多年的時間,有跟那時候的男朋友提起過,不過就只此一次而已,我們也沒有再加以處理,這部份就將來有機會再詳述。那時候因為課程需要,我是需要定期見咨商師的。我記得當我記起事件後,第二天剛好有和咨商師的會面,很記得我花了一整晚在網上找相關的資料,然後一邊惆隨到底要不要把事情帶到咨商室,我是坐在等候室的時候還是猶豫不決的,直到踏進咨商室,將開口話就自然說出來。之後我有換過不同的咨商師,也在學習不同的療癒、咨商課程中有再說過這些經歷,對我來說,跟這些某程度上的「陌生人」分享這樣的經歷比較容易,可能自己身在陌生的城市,這些人很容易的就不會再見面,而且他們也不認識我的家人朋友,再加上很幸運的我都遇上很好的老師同學,就是能夠建立信任的,在那樣的情況下有助我面對和揭露自己過去的經歷,而且也成為了一個很好的基石,讓我有勇氣跟身邊一兩個很要好的朋友說起這些過去。

我覺得,每說一次,都好像把心裡的大石又卸下了一點,那座高牆好像又拆下了一點,從性侵犯療癒的路其實不是康莊大道,有時候會感覺自己怎麼又回到那些黑暗的角落,不過我相信每走過一趟都有不一樣的得著,要找回失去的信任很不容易,要reclaim那個在性侵中失去的自己需要很多的耐性,如果你沒有說這些話的對象,歡迎你在這裡留下你的故事,也可以電郵我,我願意當你的聆聽者,跟你一起開展療癒之旅。

2016年6月22日 星期三

請不要對倖存者說。。。

請不要對倖存者說:「如果你沒有怎樣怎樣,事情就不會發生。」一個人,不論作了怎麼樣的行為,都絕對絕對絕對不應該被侵犯,都絕對絕對絕對不應該在自己不願意的情況下被別人那樣對待自己的身體,這是作為一個人最基本的權利,是絕對絕對絕對沒有例外的。所以請停止把手指向倖存者。

請不要對倖存者說:「你那時候不過幾歲這麼小,都不會記得啦。」首先,沒有人會忘記自己被這樣對待過的,如果一直沒記起,都只是意識想要保護自己,把事情藏到潛意識裡去。人的腦袋是很奇妙的,會用盡一切方法保護你,把不想記起的都抑壓起來,但不代表事情對你就沒有影響。而且身體是有記憶的,Bessel van der Kolk 是一名荷蘭藉精神科醫生,同時也是研究創傷後違症的先驅,他的註作《 The Body Keeps the Score: Brain, Mind, and Body in the Healing of Trauma》就說明了創傷在身體上留下的印記,是倖存者療癒的關鍵,書裡面提到有關創傷對於腦神經的影響,從而再影響身體,再進而影響一個人的行為,將來有機會再另文分享。

請不要對倖存者說:「都已經過了這麼久,你到底要多久才會忘記?」當一個人的身體受到侵犯、生命受到威脅、信任被背叛的時候,所受到的驚恐是不能言寓的。這樣的傷害有忘記的一天嗎?坦白說我不知道,我想我們可以療癒到一個程度,但要像事不留痕一樣?我一點都不樂觀。因為我覺得,對於倖存者而言從這個基礎上建構出來的世界觀,在這些經歷之上發展出來的生存技巧,是謹有保護自己的方法,卻同時在不斷提醒他們,然後可能這些都是令他們在人際關係親密關係上出現問題的原因,但要改變等同是改變他們的一整個世界觀,放棄一直以來保護自己的方法。倖存者所面對的是切切實實的掙扎,天天上演的角力,如果能夠選擇,相信沒有一個不會選擇忘記。

2016年6月20日 星期一

性侵犯的Grooming Process

性侵的其中一個重要過程為Grooming Process,很多外文網站都有詳述這個過程,卻很少找到有關的中文資訊,所以就想在這裡說一下,而且我覺得Grooming Process對於受害人來說有時候比實際性侵行為的傷害更大,因為從中建立到的信任和親厚,都在侵犯行為發生時被一一催毀。

Grooming Process 最常見於兒童性侵犯之中,說穿了其實就是侵犯者挑選受害人到實際施行性侵行為的過程。
侵犯者較常挑選處於脆弱狀況的孩子,好像是缺乏家人照顧或是渴望得到注意和愛的孩子,因為侵犯者較容易取得他們的信任,同時也較容易控制他們,令性侵行為難以揭發。 

侵犯者很多時候都會為自己建立一個完全不一樣的形象,好像是易於親見、樂於助人等個性,讓人無論如何都不會把他聯想成性侵犯者,他們會利用這個形象去親近兒童及其家人,因為形象正面,一般都較容易取得父母的信任,令犯人更之後的行動更為容易。

當他們選到了對象後,就會開始其Grooming Process,第一步是和孩子建立關係、取得孩子的信任,他們會花時間陪伴和聆聽孩子、給孩子送禮物、對孩子作特別的嘉許等等,目的是令孩子相信自己對於侵害者而言是特別的,這樣侵犯者就能更容易控制孩子,同時也有利於孤立孩子,令性侵犯行為更容易進行。有時候侵犯者也會跟孩子的家人進行一樣的行為以建立信任,令他更容易取得跟孩子獨處的機會。

侵犯者對於自己的行為都是精心策劃的,他們會一步一步橫越孩子的個人界線(Personal Boundary),可能從少量的身體接獲開始,逐步變成擁抱、親吻,又或是在孩子上洗手間及沐浴時闖進他們的私人空間,目的都是測試孩子的反應,以好計劃更進一步的性侵行為。

最後,侵犯者都擅於令孩子把事情保密,他們可能對孩子進行威脅,以傷害其家人、朋友、寵物作要脅,或是告訴孩子揭發事件會令家庭破裂。但更多的情況是情感上的控制,他們會誤導孩子說兩人在「交往」,事情的發生是孩子的意願,又或者是孩子想他這樣做,藉此把罪疚都推到孩子身上,令孩子內疚羞愧,更加不敢揭發侵犯者。

明白這個Grooming Process對我來說是很重要的一步,令我一直以來的羞愧和罪疚感得以疏導。從前我都覺得事情是自招的,是我貪婪別人的愛和關注,是我以為自己找到了救贖,對於14歲的我來說,他真的是我的救贖,讓我得到在家裡得不到的關懷,為了這些,我明知是錯的也讓他繼續,對於這樣的自己我非常厭惡。可是明白了這些原來都是他的策略之一,令我對自己寬容了一點。而且,為什麼要羞愧於渴望得到愛呢?那基本上就是人的本性,我只是交上惡運,在追求愛的時候遇上壞人罷了。我到現在都是這樣的提醒自己的。
 

2016年6月19日 星期日

什麼是兒童性侵犯

記得最初回想起性侵事件時,我一個最大的疑問就是到底什麼才算得上是性侵犯?那時候我花了整整一個通宵,查遍了所有網絡上可以找一到的資料,到底怎麼樣的行為才算得上是性侵犯的行為?

基本上,任何人對16歲以下人士以武力、欺哄、討好、物質誘惑或其他方式,把兒童引進性接觸。而性接觸的定義,包括有身體接觸的行為,例如性交、手淫、口交、愛撫及猥褻行為等;沒有身體接觸的行為,例如向兒童露體、吩咐兒童露體、勉強兒童看色情錄影帶、拍攝兒童裸體照片、利用兒童從事色情行業等,也可算在兒童性侵犯之列。

回想自己的經歷,我最初的反應是覺得我己經是14歲了,而且感覺是我們之間有過像交往的感覺,好像他會在群體活動前後單獨約我看電影、晚飯,會花時間陪伴我,會拖我手甚至會親吻我,感覺就像是一般情侶會做的事情,雖然我知道他是社工而且已婚心裡也忍忍覺得不妥,直至後來他以活動的名義把我帶回家對我進行更進一步的行為,我才覺得害怕覺得不可繼續,所以我很猶豫自己的經歷算不算得上是性侵犯。

直至我的老師跟我解釋,他的行為是犯法的,因為:
1. 他年紀比我大
2. 他的專業背景令他有充分的知識知道自己的行為絕對違法
3. 他是利用他工作上的權力和在我身上獲得的信任而作出那些行為的,因此他的行為是違反了我對於他及其專業的信任

其實我覺得性侵所侵害的不單只是身體,更重要的是信任,abuse of trust,對於人與人之間的信任、對於世界的信任、對於生命的信任、對於自己的信任,相任才是在過程中失去的最重要的東西。

所以,如果你曾經有過一樣的經歷,請你相信,這不是你的錯。我知道這很不容易,我在寫這篇的時候也在猶豫,但是請你一定要相信自己,錯的不是你,是親手奪走你的信任的人。





2016年6月16日 星期四

我是倖存者

我是一個性侵倖存者。
那年我14歲。他是一個社工。
從grooming 到他把我帶到他家的那一天,大概有接近半年的日子。
那時他已經結婚。之後一直我對於自己曾經「介入」別人的婚姻以為自己當過第三者很介意很有罪疚感。
但是人的腦袋是很奇妙的,之後有很多年我幾乎忘記了這件事,直至幾年前再記起......
 
建立這個網誌,是希望有一個空間,紀錄有關性侵的一切。
我記得自己最初回想起事件時的徬徨無助,心裡面有很多問題,卻找不到答案。而現在,每每看到有關的新聞故事,都有很多想法,所以希望藉這個空間紀錄下來。不過最重要的,是我明白作為倖存者的孤獨,我期望這個網誌可以為有同一經歷的人提供一個安全的空間,在沒有批判的情況下,訴說自己的故事,找到心裡想要的答案。如果你想告訴我你的故事,歡迎你電郵至as.anamcara@gmail.com,我願意當你的聆聽者,陪伴你找之後的路。